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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搞好农资打假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作者姓名:李元玲  王方  张家友  张立  陈妹丽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山东,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政策法规科,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山东,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政策法规科,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山东,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政策法规科,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山东,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政策法规科,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山东,济宁,27203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政策法规科,济宁,272033
摘    要: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2005年济宁市任城区实行农民免缴农业税,并对种植小麦的农户直接补贴等政策规定.该区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更加高度重视、针对农资市场存在着个别虚假广告误导农民消费、农资经营与技术服务相脱节、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现象.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维护农民利益,最近,任城区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搞好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关 键 词: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济宁市 任城区 组织领导 宣传 依法行政
文章编号:1002-5480(2005)05-39-03
修稿时间: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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