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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应做到“二要三不”
引用本文:李保辉,舒俩斌.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应做到“二要三不”[J].湖南农机,2006(8).
作者姓名:李保辉  舒俩斌
作者单位:双峰县农机局
摘    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机监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自觉地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在农机安全监理的执法过程中,根据笔者的实践和体会认为,特别要做到“二要三不”。1要慎重对待扣车问题在农机安全监理的行政执法中,有时会将无牌无证驾驶、转借挪用号牌或行驶证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保存,待后处理。采取这种强制措施,可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效率,对路检路查工作起到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也应当看到,暂时扣留保存违章机动车辆,或多或少会对车主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和不便,如果保存期内发生车内货物或机件丢失、损坏,就易引发法律纠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必须谨慎对待扣车问题。一是尽量不要暂扣运送病人、产妇等紧急情况外出的机动车辆,遇到这种情况对违章驾驶员教育警告后尽快放行。二是尽量不要暂扣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如装有猪、羊、牛、鲜鱼、水果、蔬菜之类的农副产品。暂扣此类车辆,容易给货主造成较大损失。如果必须扣留,应及时找其他车辆驳货转运,不得将货物与车辆一并扣留。三是因暂扣车辆行为而造成车主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有时农机监理人员将查获的无牌无证农用运输车暂行保存,途中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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