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蜂损索赔案尘埃落地各受损蜂农终于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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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绍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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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津市市李家铺乡旭坪蜂场,湖南,津市,41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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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 年 11 月 11 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一改往日的庄严与肃静,忽然变得热闹喜庆起来。因为津市蜂损索赔案经津市人民法院一审,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审,各受损蜂农终于在这里拿到了赔偿款。这天上午 8 点钟,19 名原告蜂农怀着喜悦的心情早早来到了法庭,刚一进大院,就被几家媒体的记者围住了,各蜂农眉飞色舞地向记者讲述了本案的处理经过,并对津市法院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及 《常德日报》的记者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本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将津市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所支持的赔付金额改判为仅支持 8 万余元 (详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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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津市 蜂损索赔案 经济赔偿 民事诉讼 民事判决 |
修稿时间: | 2004-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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