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武器根治难点顽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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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殿才.运用法律武器根治难点顽症[J].农村电气化,1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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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殿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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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金湖县农电总站!21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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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力法》颁布实施一年来,金湖县各级管电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电力法》这个有力武器,在催收电费、惩罚违章窃电等项工作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镜头之一:1996年5月上旬,金湖县金南乡.时墩村原电工茆永明,由于平时放松了农电管理,加之工作马马虎虎,导致该收的电费收不上来,收上来的电费被挪用,最终拖欠了3257元电费被开除出村电工队伍。茆某被除名后,对所拖欠的电费拒不交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电管站的同志们想到了《电力法》,他们要用法律武器来追回电费。于是,电管站特邀请乡司法部门的同志,首先向他阐述拖欠挪用电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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