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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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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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体现自治区"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群众第一"的执政理念,强化基层组织责任和工作手段,做到权责一致,更好地凝聚民心、服务群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改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6号),决定从2013年起,新疆农机购置补贴方式将由"农民差价购机、省级统一支付、企业结算补贴"改变为"农民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民)",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操作以县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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