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组织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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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鄂尔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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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精神,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行为.进一步为“加强畜禽屠宰业管理.打破地方封锁.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全国流通”创造条件.商务部于2006年1月20日发布商运字[2006]8号通知.决定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资质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认定).该通知内容如下:[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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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企业资质等级 商务部 试点 食品安全工作 生猪定点屠宰 组织 品牌知名度 国务院 屠宰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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