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研究——以浙江省舟山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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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渭民 汪凌云 张晓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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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舟山市委党校,浙江,舟山,316000;浙江舟山市委党校,浙江,舟山,316000;浙江舟山市委党校,浙江,舟山,3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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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浙江省舟山市社会科学2007年重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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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完善渔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现行渔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上存在着国家政治体制内渠道不畅通、效率滞后,体制外表达无序和负面效应等问题。完善渔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应以国家基本政治制度规定的各级人大为主体,渔农村社会的基本单元新型社区为平台,通过建立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把信访纳入人大职能、实行基层信访代理制等使渔农民的利益表达通过体制内渠道顺畅进入国家法律和政府的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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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渔农民 人大 社区 利益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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