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2006年9月14日联合发出通知,自2006年9月15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财政部新闻办公室表示,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根据《通知》,我国将取消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涉及商品中包括25种农药及中间体,分别是:二溴乙烷、林丹、1,2,3,4,5,6-六氯环已烷(又称六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