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屡教不改 触犯刑律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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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齐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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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东台市供电局 22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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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6月29日上午,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电能案,窃电者顾春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98年6月15日上午,东台供电局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天泉浴室砌房子,电线直接接在供电线路上偷电。该局立即派员前往检查。经查证,个体经营户顾春富的浴室扩建临时用电未申报,擅自将三相四线电缆接在公用变压器400伏线路上窃电。工作人员当场拍照取证,拆除了私接电源,并责成顾春富3日内到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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