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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征地补偿款不能私自截留江苏省东海县浦南镇读者黄某来电:村里以我的承包地存在争议为由,扣留征地补偿款不发。请问:村里可以私自扣留补偿款吗?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村里没有法律依据私自截留征地补偿款,村民可以要求村集体组织发放征地补偿款。

关 键 词:征地补偿  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管理法  集体组织  附着物  江苏省  土地所有权  维权  不可抗力  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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