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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蜜桔
摘    要:2006年11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2006年第169号),宣布即日起对寻乌蜜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保护范围寻乌蜜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寻乌蜜桔产地范围的建议》(寻府发2005]3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西省寻乌县长宁镇、文峰乡、三标乡、桂竹帽镇、吉潭镇、澄江镇、罗珊镇、水源乡、南桥镇、留车镇、晨光镇、菖蒲乡、龙廷乡、项山乡和丹溪乡等1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关 键 词:蜜桔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保护范围  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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