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地区维护国企木材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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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明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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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贺州地区林业直接或间接为财政提供的各种税费约占全地区税收的30%。1997年全地区财政总收入6.l亿元,其中林业l.3亿元,约占对.3%。但是,该地区木材生产、销售中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些木材贩子无证经营、非法进入林区收购、经营木材;一些已取得木材生产经营权的单位擅自为个人或非经营单位代办木材运输证;个别领导不按规定乱批给个人及非木材经营单位自销木材。据统计,个别地方的集体林区个人及乡镇自销木材数量已大大超过林业部门木材经营公司的经营量,使木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使国家税收严重流失。针对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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