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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HP-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以新疆沙雅县为例
作者姓名:冯芬玲  朱美玲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农村深化改革的推进,土地集中规模化经营是中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当前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农民合作社是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主体之一。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新疆沙雅县当地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行评价,结果显示:该地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处于一般偏上水平,产中服务提供情况较好,产前服务、产后服务以及合作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评价结果处于一般水平。基于此,应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推行“党支部+合作社”治理模式,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提升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同时,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合作社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快速发展。

关 键 词:农民合作社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  AHP-模糊综合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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