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试管婴儿的“爹”还负有抚养义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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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家永.离婚后试管婴儿的“爹”还负有抚养义务吗[J].农家科技,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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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家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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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23003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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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黄某在婚后多年没有生育,经医院检查,发现丈夫患有不育症。我们经协商决定,用人工授精方法,采集他人精子来生育试管婴儿。在丈夫的陪同下,医院为我实施人工授精手术,不久我怀孕并于2000年3月生下一男孩。此后,我们夫妻多次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打架,感情日渐淡漠。由于婚姻已经发展到名存实亡的地步,因此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发生了分歧。我主张孩子归我抚养而由他承担一部分抚养费。他却认为这孩子是人工授精所生,与己无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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