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在实践中的逐条应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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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源锋.《动物防疫法》在实践中的逐条应用(5)[J].兽医导刊,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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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源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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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广西南宁,5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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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开始本期讲座前,先更正、说明二个问题:
(一)更正上期错误经读者提醒,在上期中出现2处错误,即上期提到“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第2处提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实际应该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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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 应用 地方人民政府 动物饲养场 主管部门 屠宰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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