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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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萧坊.编制立法[J].百姓,200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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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萧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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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中央编办负责人提出了编制管理“的五不准”,即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这些监督措施“和不准”,如果真能得到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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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构编制 立法 内设机构 事业单位 编制管理 越权审批 业务部门 监督措施 负责人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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