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对贫困地区的农电制定特殊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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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世岩.国家应对贫困地区的农电制定特殊政策[J].农电管理,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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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世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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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赤峰市农电局!02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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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农电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是发达地区的农电,其中一大部分属于大中城市郊区,这些地区在体制上由供电企业直管,农村用电量大,一般都在1000千瓦时/人·年左右。工、农业电价没有差别,用电的投入产出比高,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大,不存在农民负担过重问题;第二是达到小康标准的地区,这里的农村用电量比较大,一般都在500千瓦时/人·年左右,这些地方可以实现“以电养电”,并可积累一部分建设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农民的用电负担可以通过加强管理达到合理;第王是贫困地区,这里农村通电晚,大多数是在文革期间或文革以后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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