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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 判刑三年
引用本文:邱有元.盗伐林木 判刑三年[J].湖南林业,2010(2).
作者姓名:邱有元
摘    要:2009年10月23日,江华瑶族自治县贝江乡中星村冬木塘组的于某,未经组里群众开会讨论同意,批砍集体山场的杉树,被县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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