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规定:"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基层单位中,有一部分单位或档案人员却忽视了这一工作环节,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档案交接不及时。一些基层单位对档案交接工作不够重视,领导把关不严。老档案人员离了岗,新档案人员进了岗,而档案交接手续还未办妥,以致出现档案数量等问题责任不明、界限不清。甚至有的基层单位领导或人事干部认为档案交接只是一串钥匙的交接,从而使得一部分基层单位档案工作前后脱节。二是档案交接手续不严密。按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要求,档案人员交接应是一项认真细致、手续严密,责任重大的工作,而在一些基层单位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时,移交不按程序办事,手续不按程序办理,该检查的不检查,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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