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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森林利用率与林木轮伐期的关系
作者姓名:常忠光
作者单位:152364,黑龙江省海伦市扎音河乡农牧中心林业站
摘    要:经营林业要遵循森林永续利用的原则,是林业的特点决定的,是林业生成客观规律的反映.再次回到最初伐区采伐成熟林的生产周期.包括采伐、更新、培育成林到再次采伐周而复始的整个时期.轮伐期的确定可为实现森林的永续利用安排时间序列的重要手段.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普遍采用主伐年龄,60年代随着以场定居、以场轮伐的方针而逐渐采用轮伐期的概念,至今这两种概念都在生产中应用.轮伐期是个永续利用原则中的一个时间序列,是林学上的技术性经济指标.轮伐期一般含有三个概念:一是在林分利用量稳定条件下周而复始永续利用的一个生产周期的时间;二是森林经营全过程采伐—一更新——经营——再采伐的时间;三是近似法正林采伐年龄的概念.

关 键 词:短轮伐期  森林永续利用  主伐年龄  时间序列  生产周期  林木生产力  年采伐量  重要手段  成熟林  标准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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