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该怎么办
引用本文:李文成.我该怎么办[J].河北农业,2004(2):43-43.
作者姓名:李文成
摘    要:你所谈到的问题属于一般性民事纠纷,如果没有其它方面的原因,从道理上来讲,你家电表丢失的责任应当由保管人员来负,领导在没有分清责任的情况下,不给你供电是不妥当的。但是这件事最好是双方本着互谅互计,共同协商的办法取得解决,相信你只要采取正确的方法,在讲清道理

关 键 词:一般性民事纠纷  保管人员  电表丢失案件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法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