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与农机监理工作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拖拉机登记规定》及《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在农机监理行业掀起了层层波澜,监理人员的心中有喜有忧,有希望也有失望。喜的是农机监理告别了从1986年以来近二十年的“委托”地位,取得了“主体”地位,从此可以大展宏图,一试身手了,忧的是突然发现农机监理管理面变小,业务量减少,有人没事干,有力无处使,新问题接踵而来。农用运输车按规定交由公安交管部门管理,农机监理部门只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管理,管理面大打折扣。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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