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种坑农三次鉴定终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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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宝昌.假种坑农三次鉴定终获赔偿[J].蔬菜,2008(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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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宝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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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刘某同本村其他45户农民,于2006年12月从马某处购进荷兰1号脱毒马铃薯种9470 kg,每千克进价1.7元,共种植马铃薯6 hm2.2007年6月下旬本是马铃薯收获季节,但他们种植的马铃薯却基本绝产,每667 m2损失2000余元.于是刘某等找到该县农业局,经专家鉴定;该荷兰15号马铃薯种为有病菌品种,以致种上后病情严重,造成基本绝产.刘某等根据该鉴定报告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被投诉人马某赔偿损失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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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家鉴定 赔偿损失 马铃薯品种 鉴定报告 消费者协会 收获季节 连作重茬 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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