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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种坑农三次鉴定终获赔偿
引用本文:邱宝昌.假种坑农三次鉴定终获赔偿[J].蔬菜,2008(3):12.
作者姓名:邱宝昌
摘    要:案情简介 刘某同本村其他45户农民,于2006年12月从马某处购进荷兰1号脱毒马铃薯种9470 kg,每千克进价1.7元,共种植马铃薯6 hm2.2007年6月下旬本是马铃薯收获季节,但他们种植的马铃薯却基本绝产,每667 m2损失2000余元.于是刘某等找到该县农业局,经专家鉴定;该荷兰15号马铃薯种为有病菌品种,以致种上后病情严重,造成基本绝产.刘某等根据该鉴定报告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被投诉人马某赔偿损失18万元.

关 键 词:专家鉴定  赔偿损失  马铃薯品种  鉴定报告  消费者协会  收获季节  连作重茬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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