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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公民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姓名:冯波  毛化强
作者单位:中共莱芜市委党校,山东,莱芜,271100;中共莱芜市委党校,山东,莱芜,271100
摘    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公民的积极配合与广泛热情参与。但是,分散的公民在与建制化的机构进行沟通时,往往容易处于弱势地位,从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而必须把分散的公民在不同的利益基础上组织起来,形成强大的公民社会,以此为基础,实现政府与社会的上下协调、沟通,以形成良性互动,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关 键 词: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公民社会
文章编号:1008-7540(2006)01-00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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