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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畜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遗传材料(以下简称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冷冻精液,是指经超低温冷冻保存的家畜精液。本办法所称胚胎,是指用人工方法获得的家畜早期胚胎,包括体内受精胚胎和体外受精胚胎。

关 键 词:遗传材料  材料生产  家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冷冻精液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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