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法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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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丽.我国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法理思考[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3(2):127-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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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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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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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我国合同法第42条引出缔约过失责任,分析其性质,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分别阐明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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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缔约过失责任 信赖利益 固有利益 |
文章编号: | 1008-7540(2007)02-012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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