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人药兽用案的查处及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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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爱军,丁丹,杨勇敏,胡彬.一起人药兽用案的查处及引发的思考[J].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13(6):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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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爱军 丁丹 杨勇敏 胡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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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北省十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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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畜禽养殖过程中,部分基层兽医和养殖户误认为人用药比兽用药品种多、制作精细,给畜禽治病效果要好些,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人、兽用药都是用来治疗疾病的,但其针对的治疗对象不同,药理和毒性也就有本质的区别。若将人药用于畜禽,不但在治疗上很难把握剂量和达到控制疫病的目的,还会使畜禽出现种种不良反应。然而,有些基层兽医和养殖户罔顾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人药用于畜禽,引起大批畜禽死亡,给养殖户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人体健康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1案由经过2013年3月中旬,十堰市郊区一养鸡户报称使用某公司技术员王某提供的药物后,致大批鸡只死亡,要求动物监督部门派技术执法人员进行鉴定和处理。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看鸡舍,并了解到该养殖户饲养了10 4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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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疫苗 养殖户 卫生监督所 思考 法律法规 兽用 经济损失 呼吸道症状 兽医 畜禽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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