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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服务有欠缺,业主能否拒缴物业管理费
作者姓名:廖春梅
摘    要:编辑同志:我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中约定,由公司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等,业主按照各自的住房面积,以每月每平方米1.2元付物业管理费。上月初,因公司没有及时派人对小区内的道路进行清扫,导致我傍晚回家时因踩上丢弃在路中间的西瓜皮而跌倒受伤,并已花去9000余元医疗费用。鉴于小区物业拒不对此作出赔偿,请问,我可以用拒绝缴纳此后的物业管理费对抗吗?

关 键 词:物业公司  服务合同  管理费  小区  业主  公共设施  住房面积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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