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暑期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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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梅生.未与“暑期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吗[J].新农村,2013(11):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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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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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大三学生,还有一年便毕业。为通过暑期打工锻炼自己,也为挣些钱补贴学费、生活费,我利用暑假在一家公司从事文秘工作,但公司并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满一个多月后,我决定离去,见公司只按双方的口头约定向我支付报酬,我遂提出要求其支付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而公司以我不具备劳动者资格为由断然拒绝。请问:公司究竟应否向我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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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工资 暑期 文秘工作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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