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消灭家畜家禽(统称畜禽)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下同),保护畜牧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家畜,为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犬。本条例所称家禽,为鸡、鸭、鹅。本条例所称畜禽产品,为未经加工熟制的肉、油脂、脏器、皮张、血液、毛、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