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女友走极端 自杀未成进监狱 |
| |
引用本文: | 袁义平,欧汉平.为留女友走极端 自杀未成进监狱[J].湖南农业,2004(8):24-24. |
| |
作者姓名: | 袁义平 欧汉平 |
| |
作者单位: | 永定区人民法院,427000;永定区人民法院,427000 |
| |
摘 要: | 2004年4月19日,为留住女友而2次以自杀相威胁的被告人田某,被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携带爆炸物品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3年11月10日,担心女友在外另找男友的田某,将女友从长沙接回张家界。刚进女友的租住房,田某就见女友给别人打电话。田某认为女友另找了男友,
|
关 键 词: | 张家界市 非法携带爆炸物品罪 有期徒刑 案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