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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不是“垫费”
引用本文:吴斌!.电费不是“垫费”[J].农电管理,2000(2).
作者姓名:吴斌!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供电局
摘    要:某供电企业为了电费回收月结月零 ,追求电费回收率100 %,自己向银行贷款垫付电费上缴 ,然后再向用户催收。这样做不妥。其一 ,淡化了用户的缴费意识。电是商品 ,用电交钱。供电部门在回收电费的过程中 ,不仅要求用户按时足额上缴电费 ,更要宣传电力法律法规 ,增强用户的缴费意识。其二 ,使法律效力大打折扣。依照电力法规 ,用户必须每月按时缴纳电费 ,电力企业不应大包大揽。其三 ,违背了经济规律。电力企业跨入市场经济 ,商业化运营要求企业进行内部单独核算 ,讲究经济效益。倘若全国几千个县供电局都垫支电费 ,将会搞垮国家电力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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