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抗击“非典”看家禽重大传染病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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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蕊 王馨苓 刘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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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农科院家禽研究所,济南,25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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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兽疫局(OIE)将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列为A类疾病(重大烈性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也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鸡新城疫划为一类疫病。多年来,家禽的这些重大疫病在有些地区时有发生,给我国家禽业的健康发展和对外贸易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当家禽重大传染病暴发时,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地控制住疫情的蔓延和发展,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一直是禽病防治工作中高度重视的问题。2003年3月,“非典型肺炎”肆虐我国。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遏制了疫情的大范围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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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6-9755(2003)07-0020-02 |
修稿时间: | 2003-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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