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小蚕共育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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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录瑞.千阳县小蚕共育管理制度[J].北方蚕业,19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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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录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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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千阳县园艺工作站 千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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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小蚕共育室要保证所共育的小蚕数量足、质量好,为蚕农提供发育整齐、健康无病的稚蚕。二、共育室以村组集资兴建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共育室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负责管理,由县、乡蚕桑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三、提倡由集体统一经营,也可实行承包经营。四、①共育室人员要求工作负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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