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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研究
摘    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文章针对长治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阐述了当前长治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义与发展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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