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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宁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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