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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消费者的后悔权留下后悔
摘    要:<正>从3月15日起,消费者期盼已久的网购"后悔权"将得到法律的保障。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网络购物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但由于网购的远程性和非接触性,很多购物中需细细考量的细节,就易被忽视。于是,在网购收到实物之后,就可能出现消费者后悔的情形。同时,又由于网购系统诚信有待提高,消费者想要更换或维权就变得比较麻烦。所以,很多人网购后即便货不对板,通常也只能自认倒霉或陷入无休止的维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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