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林业局鼓励干部职工开发山地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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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才明,向余良,杨辉,向绘.洪江市林业局鼓励干部职工开发山地造林[J].湖南林业,2004(11):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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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才明 向余良 杨辉 向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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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洪江市林业局为广泛筹资造林,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投资造林,日前作出规定:凡个人造林在6.7公顷以上的,局里按750元/公顷予以补助;凡列入规划范围内的速生丰产林除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外,还优先保证造林林地清理的林木采伐计划指标;优先安排造林地道路维修资金,并免收林地勘测费等。这一规定出台后,全局干部职工兴奋不已,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原计划到2006年春季以前全市造林2667公顷的任务将提前1年完成,如果加上退耕还林和企业造林,洪江市2004年至2005年春季以前造林面积将达到6.7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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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地造林 洪江市 林业局 职工 干部 开发 林地清理 速生丰产林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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