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纠纷中农民特权滥用 |
| |
引用本文: | 武合讲,;朱永青,;王广峰,;任晓东.种子纠纷中农民特权滥用[J].作物品种资源,2009(9):21-23. |
| |
作者姓名: | 武合讲 ;朱永青 ;王广峰 ;任晓东 |
| |
作者单位: | [1]菏泽学院,山东菏泽274000; [2]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山东菏泽274000; |
| |
摘 要: | 由于农民在知识、文化和经济实力等方面相对于经营者,总体上属于弱势,为了充分保护农民这种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种子经营许可等法律制度中,都给予农民特权。在种子纠纷实务中,对于农民特权.既要特别保护,又要防止滥用。
|
关 键 词: | 种子 农民特权 保护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