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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开发福建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
摘    要:省农业厅决定自2008年起开展福建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评选认定工作依据《福建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申报范围为种植业类、畜牧业类初级产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5月1日前向所在县级农业(畜牧兽医、茶业、食用菌)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式两份《福建名牌农产品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的纸质件。经县、

关 键 词:认定工作  农产品  农业厅  评选  名牌  福建  开发  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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