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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龄童玩耍致人失明 其父母被判赔偿损失
作者姓名:李海平
摘    要:一起7岁孩童诉8岁孩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日前在淮阴市清浦区法院审结。 原告陈雷,现年7岁。被告陈兆明,现年8岁。去年2月,他俩和一群幼童一起玩耍,陈兆明用自制的木棒弓箭向天空射去,幼童们遂向天空张望,孰料木棒弓箭落入陈雷左眼,他当即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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