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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免除农民工领导职务,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摘    要:<正>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签订的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由我担任公司的业务经理。在合同履行一年后的两个月前,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能力、各项业绩的考评,以及所有员工民主测评等得出的综合评价,认为我不适合担任业务经理一职,继而决定免去我的职务,并让我留在业务部从事一般工作。我虽提出过抗辩,但公司并未恢复我的职务。时至今日,由于我的身份从领导到普通员工落差太大,且常被同事及客户取笑,导致我内心一直非常苦闷。请问:公司未经我同意甚至事先未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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