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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种子机构职能演变和今后改革的探讨
作者姓名:汪耀伦
作者单位:全国种子总站
摘    要:一、历史回顾新中国的种子机构及其职能,从创建至今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49~1957年),建立机构,实行行政、技术二位一体。 1949年10月农业部成立后,于当年底至下年初,分别在粮食生产司设立种子处、工业原料司设立棉作处,负责粮、油、棉等作物种子业务。 1950年,华东、中南和西北地区部分省(自治区)成立了种子公司,西南农林部设立了种子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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