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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
摘    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第50号《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已经2003年6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二○○三年七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口岸通关速度,方便出口货物通关放行,促进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以下简称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对于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

关 键 词:《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  中国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企业资格  审查  核准  产地检验检疫  口岸审查放行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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