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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照表(连载二)
作者姓名:柏凡
作者单位: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四川成都,610041
摘    要: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复核检测合格

关 键 词:饲料添加剂生产  行政主管部门  药物饲料添加剂  生产许可证  国务院  申请人  饲料生产企业  市人民政府  农业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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