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村“三权分置”土地制度中的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
摘    要:定义和分析了新时期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三权分置。从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各自的含义和意义进行说明,得出所有权是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根,是社会主义性质在农村的基础;承包权是农民获得土地收益的保障,长期坚持不动摇;经营权有利于土地的利用,要切实保障经营权利。正确处理三者关系是新时期农村土地管理"三权分置"的关键。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