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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管理村委会公章不合法
引用本文:曹国英.镇政府管理村委会公章不合法[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0(11):42-42.
作者姓名:曹国英
作者单位:本刊顾问、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巡视员
摘    要:山东省一位村干部来信称,他所在镇23个村的村委会公章,统一由镇上设立的"农村公章管理办公室"保管,镇领导认为这是一种杜绝村干部腐败的管理创新。但工作中由于需要向镇政府提出申请才能盖章,镇政府领导不在就会耽搁办事,影响村委会在外来客户心目中的形象,某种程度上也影响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进。

关 键 词:政府管理  村委会  管理创新  政府领导  村民自治  村干部  山东省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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