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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续)
摘    要: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第十九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

关 键 词:饲料添加剂生产  药物饲料添加剂  行政主管部门  生产企业  产品质量标准  使用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  地方人民政府  国务院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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