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无证电工造成触电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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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荣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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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海安县供电公司,22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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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案例陈某系县建筑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陈某明知单位的电工无电工证。不具备安装资格,仍以冒用他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方法.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让其从事专业安全生产作业。2008年8月19日14时许。该企业工人周某在从事电气安装工作.使用移动电风扇时,因该电风扇漏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已经损坏并拆除,且该线路和设备未接接地保护,致使周某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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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触电身亡 电工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 安装工作 建筑材料 特种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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