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买“义务”真不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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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继俊.钱买“义务”真不该[J].云南林业,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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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继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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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来。在某县的义务造林基地上,经常见到一些农民在卖力挖坑,旁边则有一些干部模样的人,指手划脚,俨然监工。一了解,原来这是一些单位将分给自己的义务挖坑任务用公款有偿转包给小工来完成。呜呼,难道这就是义务植树吗?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提议,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决议。义务植树,绿化祖国,造福人类,这是何等光荣而神圣的劳动。然而,某些单位这种用钱买‘义务’的做法,却完全失去了这一伟大意义。这是对法律的袤渎,说穿了,也是怕苦怕累思想的具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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